人權教育系列研討會實施計畫(2004/3/5)
壹、緣起
教育部頒訂「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」。
貳、計畫目的
人權概念涉及「人之所以為人」的價值,不僅是認知層次的理解,行為技能的學習,
更是態度信念的養成與行動意願的強化。因此,本計劃係將人權教育內容分為人權理
論、實踐和體驗三範疇,規劃人權教育系列研討會,包括人權的內涵、歷史發展、重
要的人權文獻、人權議題與事件、人權組織、兒童和教師權利,以及校園人權等主題
,期望藉由人權知識、人權保障具體行動與體驗的學習,培養教師對人權教育的信念
,以轉化人權知識,傳散人權思想與概念,並成為中小學校園人權教育的推動者,營
造人權保障與尊重的教育環境。具體目標如下:
- 了解權利及人權的基本理論及發展,熟悉重要權利宣言與公約的內涵,並理解其在人權教育推動上的意義。
- 認識保障與促進人權的相關組織,並了解聯合國、政府與民間人權組織之角色功能。
- 認識人權發展的主要事件、為人權奮鬥的知名人士其影響了解,並體認權利保障與維護的重要。
- 理解並體驗尊重、自由、平等、民主、和平、博愛、正義等概念的意義,覺察各種形式不合理、不公平的事件並體察偏見、歧視的產生與避免之道。
- 了解教育部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」中人權教育議題的精神與內容,知道人權教育如何融入各學習領域成為統整的學習經驗。
參、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教育部
主辦單位:人權教育基金會
協辦單位: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國教所
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
肆、舉辦方式
一、活動型態包含專題演講、經驗分享、及座談等。
二、邀集專家學者就人權教育相關主題,作精闢論述及討論。
伍、參加對象
一、以台北、基隆、宜蘭、桃園、新竹等縣市人權教育中心學校有關推動人員為優先,
並開放國民中、小學校長、主任、教師及有興趣之人士參加,共計150人。
二、參加研習教師依各縣市規定,由協辦單位核發一定研習時數之證明。
三、參加人員之差假一律依各縣市現行規定辦理。
陸、辦理時間及地點
一、時間:自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日至六月十六日,共計十三週,詳如議程表。
二、地點:台北市立師範學院綜合教學大樓(公誠樓)第三會議室。
柒、報名方式
請於九十三年三月十日(三)前傳真或寄回,協辦單位將依收到回條之先後順序受理報名,額滿為止。
◎地址:台北市愛國西路一號 國民教育研究所
◎傳真:02-23811067
◎e-mail: shwuyi@tmtc.edu.tw
捌、研討會程序表
玖、預期效益
一、教師能瞭解九年一貫課程中有關人權教育議題之精神內涵,進而落實於實際
教學中。
二、各領域教師能理解推動人權教育議題之具體教學行動及可能之困難,並與其
他領域教師協同教學。
一、發表之教學活動設計可供國中小學校教師設計與編選「人權教育」課程和教
材的參考,有助於推動學校人權教育。
二、瞭解校園人權落實所遭遇之困難及解決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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