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難者代表林至潔女士致詞

  首先感謝 李總統的蒞臨和各位長官、各位來賓到此參加「人權紀念碑」的落成典禮。

  我們是一群五O年代被囚禁在綠島的政治受難者和受難者家屬。當初政治犯到此地進入名稱為「新生訓導處 」的集中營,除了強制勞役外,還進行洗腦教育,摧殘我們的青春。當時刑期最短的五年,有的刑期長達三十四 年八個月。綠島對於我們政治犯來說是傷心之地。

  如今,綠島已經成為東部海岸的一處觀光聖地,這次由於人權教育基金會諸位先生們之努力以及社會賢達們 慷慨解囊與出力,建立「人權紀念碑」使綠島海濱風景更優美,也成為撫平歷史傷痛之地。在此謹向社會各界賢 達們鼎立支持此一壯舉由衷表示誠摰的謝意與敬意。

  欣聞綠島所建立的「人權紀念碑」把這群受難者的名字刻在碑上,肯定與推崇他們爭取人權的行為。讓這些 人走出悲情歷史,面對陽光重建人性尊嚴,迎接民主、自由、法治、平等的人權時代的來臨。

  十二月十日是國際人權宣言發表日,世界人權運動在各國興起,人權的保護也獲得國際的重視。因此「尊重 人的尊嚴和權利」也是現代文明國家的人們的共識和價值觀。在此時此刻在綠島舉行「人權紀念碑」的落成典禮 更具有深長的意義。

  政府為了撫平長期白色恐怖對社會以及人民造成的傷害及怨恨,去年(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)總統頒佈 「戒嚴時期不當判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案條」對軍法肅清期間不當審判造成的大量政治案件及其受害者給予平 反及補償,我們極為感謝政府這項美意,唯對該條例預設排除條款,顯然有失公道,而成為一項缺失。因為我們 呼籲政府:

第一:對戒嚴時期五O年代政治受難者給予平反及補償時,比照二二八事件一樣「政治案件以政治通案來處理」 ,並一律給予受難者平反及補償。同時恭請 李登輝總統特准給予政治受難者頒佈大赦。

第二:法務部所公佈補償條例第七條所規定「基金會應於收受後六個月處理完畢」。如今從四月一日開始受理迄 今,已達近九個月,尚未獲得答覆。希望政府據於尊重人權之考量下,早日給予平反和補償。

  今天正逢綠島「人權紀念碑」的落成,希望政府體察我們的願望早日實現以達成政府德政,讓五O年代政治 受難者化為勇氣超越歷史悲情走上光明大道。更希望悲慘的政治殘酷事件不要在台灣這一塊土地上重演,這才是 五O年代的政治受難者幸甚,受難家屬幸甚。

  謝謝!

            五O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
            理事長 林至潔
            全體會員  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