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一.木雕概說》
木雕,顧名思義,乃以木料為材,運用各類刀刃工具,將之雕
鑿刻劃成形的一種技藝。我國的木雕藝術,通常以傳統建築裝飾、神佛
造像、以及家具日常用品雕製為主,均各有其特色與專門。這裡我們所
要介紹的黃龜理先生,其木雕技藝主要專長的部分是在傳統建築的雕飾
。

《二.傳統建築的木作雕刻》
我國傳統建築以木作為主,包括許多不同的建築分工,以台灣地區
而言,建築匠師包括有大木匠師、小木(鑿花)匠師、石匠師、土水匠師
、彩繪匠師和剪粘匠師等。雕刻技巧運用於傳統建築,依材料使用的不
同,可分為木雕、石雕和磚雕。木雕是屬於小木作的範疇,所謂大木作
、小木作,是依工程性質結構的不同來區分,前者是指建築結構體而言
,後者是指建築的裝修。專門從事建築木雕裝飾的師傅,就稱為「小木
匠師」或「鑿花師傅」。
小木的功能主要是在建築的裝飾,它一方面可以增加建築的美感,另
一方面則藉由文樣圖案的象徵意義,傳達或完成人們的期望。例如,我
國的建築藝木造為主,最怕火災,傳說有一種龍首鯉魚身的動物叫做鰲
魚,生性好吞火舌,故民間將其雕於柱梁或屋脊上,以壓制火神。
傳統建築的裝飾,除了雕刻以外,尚有彩繪、泥塑、剪粘、交趾陶等等
。台灣傳統建築裝飾雕刻,承襲自福建一帶,逐漸發展創造出自我的區
域風格特色。和內陸沿海的形式比較,內陸較傾向隅裝飾的巧思,而台
灣則傾向厚實而繁複,因為經濟的豐裕,促使了技巧費工與華麗的路線
。
1.傳統建築木雕裝飾的運用
傳統建築上採用木雕的部分主要有隔扇、花罩、楣子、掛檐板、山
花板、斗拱、瓜筒、吊筒、雀替(托木)等處。因木雕會減損木料的承載
力,因此其分布及作法有一定的準則,如直接承受載重的構件如柱、樑
、檁等,以不雕鑿為原則,最多只作修飾性的線腳;間接承受載重的構
件如斗座、雞舌、垂花等,則以淺浮雕為主;輔助性或聯繫性構件如枋
、雀替、隔心、花罩等,則完全不受限制,因此也是匠師們一展長才的
地方。
2.傳統建築木雕的題材
木雕的題材較不受限制,例如雀替可雕成龍、鳳、鰲魚、花草等;
斗座可以雕成獅子、象、瓜、螃蟹等;豎材可以雕成仙人、猛虎下山;
瓜筒可以雕成螭虎啣謦、老鼠咬金瓜;斗拱形狀泉州派喜用關刀拱,漳
州派喜用螭虎拱,只要不觸犯禁忌者均可。通常這些題材圖案,多含有
特殊的寓意,可作單個或多樣的組合。

3.台灣木雕派別
台灣的木雕作品大致可分為閩南及廣東兩派,前者講究華麗流暢,
代表作品如鹿港龍山寺及台北林安泰宅等;後者講究濃密厚實,以及拙
氣感,代表例子如台南三山國王廟及新莊廣福宮等。
就師承而言,清末民初的台灣傳統木雕,大體分為北彬師南益順兩大局
面,所承襲的雕刻技巧,就建築規矩而言,小木作師傅,多與大木作師
傅的技藝相配合,因此不論其變化為何,派別風格的雕作形式、構圖技
巧,都會隨著師徒相授習慣,以及與建築物的搭配形成固定風格。
4.傳統建築的木雕「製作」
傳統上木雕所使用的材料多以檜木和樟木為主,後者具有質地細軟
且可防蟲蛀的特點,因此廣受匠師的喜愛。
木雕的製作程序,約可分為四步驟,首先由小木師傅在紙上繪白描圖稿
;經大木師傅同意後,以斧頭、線鉅及鑿子雕成「粗坏」;然後再以細
鑿子雕成「細坏」;最後慢慢地以鑿子修飾,直到滿意為止。
木雕的製作相當耗工費時,以一根寺廟神龕用的龍柱為例,從白描圖案
、粗坏、細坏到修整完成,約需要三個月之久。至於一座精雕細琢的寺
廟,所有的作品由一、二位師傅負責,快者二年,慢者則須四、五年才
能全數完成。以三峽祖師廟為例,此廟自民國36年破土以來,由鹿港、
安平、澎湖等地的名匠接力製作,歷經40多年才完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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